权威发布|巧家公租房预申请审核结果公示,符合条件的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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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巧家公租房预申请审核结果公示,符合条件的有这些……
巧家同城头条 03-14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玉屏山麓南苑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人员审核结果公示

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8号)文件要求,我县玉屏山麓南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自2018年12月3日启动以来,共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432户,经过申报单位、社区初审,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部门联审,其中资料齐备,审核通过2059户,审核未通过371户,自愿放弃2户。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城市社区居民

受理城市社区居民申请497户,其中单身人士274户,家庭223户。审核通过465户,审核未通过31户,自愿放弃1户。符合优先选房条件家庭4户,其中一级残疾2户,二级残疾2户。

二、申请对象为我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

受理申请355户,审核通过337户,审核未通过17户,自愿放弃1户。符合优先选房条件家庭2户,其中二级残疾1户,英模1户。

三、申请对象为县城区内个体工商户

受理申请302户,审核通过286户,审核未通过16户。

四、申请对象为县城区内务工人员

受理申请1278户,审核通过971户,审核未通过307户。符合优先选房条件家庭16户,其中一级残疾3户,二级残疾13户。

五、摇号分配说明

按照《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8号)要求的租赁顺序和配租标准原则,先满足四个城市社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剩余房源再对外来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进行配租。在满足上述顺序前提下,具有以下情况的申请人或家庭,可优先选房:1、重残家庭,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和言语等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人员;2、烈属,指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3、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4、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5、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摇号配租后,再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接房手续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六、相关要求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示期为15天,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止,公示期内,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微巧家”或巧家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若有异议,欢迎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反映,举报电话: 0870-7122583。

附件:巧家县玉屏山麓南苑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受理审核信息公示表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微巧家版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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