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 发表于 2019-3-13 15:15:52

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配套工程红线范围内坟墓搬迁通告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配套工程红线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为妥善解决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配套工程红线区域内坟墓搬迁问题,确保移民安置配套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白鹤滩镇北门、库着、迤博三个村(社区)移民安置配套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红线范围内登记的坟墓进行清理搬迁。根据《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县白鹤滩镇片区移民工作推进会议纪要》(2019年第3期)要求,按照《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筹建期巧家县应急用地处理措施实施细则》(巧政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和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现将迁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迁坟范围四至界限东至移民安置配套工程占地红线(以西门3组拱洞桥为起点,经南门6组寿朝高房屋至天生安置点边界),南至天生安置点边界,西至825米红线,北至北门安置点边界(西门三组陈家大地)。包含以下小地名:陈家大地、狗坟山、塘子田、四方碑、拱猪儿洞、十五相、大弯子、胡家大地、香园坟地、良子地、余家坡、下团地、周家地、大坎子、坟坪子、郭家祖坟山、李家老屋基。以上范围内的坟墓,均用油漆作了编号。还有未到实地确认坟墓编号的各坟墓迁葬人,请实地确认坟墓编号并拍照后尽快到白鹤滩镇移民工作站进行登记搬迁。二、搬迁期限属本次搬迁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搬迁完毕。三、搬迁补助标准坟墓搬迁补助标准按照《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筹建期巧家县应急用地处理措施实施细则》(巧政发〔2016〕21号)文件规定执行。五、搬迁方式(一)自行选址迁葬。(二)迁葬至法土公墓。(三)无主坟由施工方统一处理。六、相关事项及要求(一)自行选址迁葬的,必须迁出城市规划红线外,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及国家公益林。(二)选择进入法土公墓进行安葬的,相关事项如下:1.进入公墓的只能以骨灰或遗骸进行迁葬。2.公墓标准及尺寸。墓穴标准:墓穴内空长0.9米,宽0.45米,深0.5米。(2)墓台标准。宽2.2米(含1米宽走道),墓间距1.6米(含0.4米的绿化隔离带)。(3)墓碑标准。墓碑型号统一采用同一规格和款式,墓碑高不超0.9米,宽不超0.6米,墓碑及刻字、安装等费用由群众自行解决。墓碑由生产厂家统一提供,墓碑指导价格最低为950元(含刻字、安装费)。3.公墓安葬收费情况。(1)迁葬法土公墓不收费。(2)若自愿将遗骸火化后用骨灰盒安葬的,自行将遗骸运送至巧家县殡仪馆免费火化。对埋葬时间短,遗体还未完全腐烂的,必须进行火化后再移至公墓安葬,火化费按《巧家县落实惠民殡葬改革奖励实施方案》给予减免。需要进入公墓的请各位坟墓迁葬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前带上坟墓正侧面照片各一张,身份证及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或存折本到白鹤滩镇移民工作站办理搬迁登记手续,领取墓穴编号,按墓穴编号安葬。坟墓搬迁倡导文明、有序、节俭。请移民安置配套工程红线区域内各位坟墓迁葬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理。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信息登记联系人:胡应飞(南门6组、迤博1组、库着3组),电话:13887117760;郑现慧(西门3组、南门1、2、3、4、5组、库着5组),电话:15240836367坟墓领号联系人:彭一凡,电话:13628700775    王 伟,电话:15198997255联系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3月8日文章来源:微巧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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