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 发表于 2019-3-13 16:29:08

编制没了!云南这些事业单位即将“转企”,医院、大学不再是铁饭碗!

本帖最后由 晴-空 于 2019-3-13 16:41 编辑

近日,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享优惠政策

01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02      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03       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
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04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待遇一直很好,让人羡慕不已。
不过,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距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所制定的总体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越来越近了,事业单位分类即将完成,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人员出路不同,关系到3000万在职职工。
事业单位分类即将完成
关系3000万在职职工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人员出路不同,关系到3000万在职职工,事业单位是如何分类的?
目前事业单位分三类:
一是承担行政职能的
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




改革后,人将何去何从?


事业单位改革之后,编制取消,那么原来的人员去向如何?






我们还是分三种情况说: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人员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如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有: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公益一类包括
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公益二类包括

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公益三类包括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改革后的3大变化
01    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十三五”期间(2016年—2020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02    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03    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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